本公司總代理之「瑞聯UBAM」系列基金4檔境外基金,新增「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」為銷售機構乙案,業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公會中華民國115年8月13日中信顧字第1150002366號函同意辦理,特此公告。